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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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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一批交管新举措将要实施

编辑:驾驶网    来源:新京报    2020-03-08    👁1602  

 

  进入3月,公安部推出的6项与交管相关的便民新举措将要实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办等新政,既有在部分省市试点实行,又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的,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让百姓少跑路,便捷办。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3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主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比如,在线出示的,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主也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

  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3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试点实行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试点省市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部分网友错误解读该新政,认为“从3月1日起,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先通过学习教育得到6分,以后违法了可以拿这6分去抵消”等。对此,公安部明确表示,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等8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将不被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

  3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部分城市试点实行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事故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他们的代理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和“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事故处理进度包括案件受理、扣留扣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内容;事故处理结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复核结论等内容。

  3月1日起,这一新政将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2020年底前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

  租赁汽车在短时租赁或者分时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承租驾驶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即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办理,或者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办理,有利于减少承租驾驶人因处理交通违法导致两地奔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

  该措施去年9月首先在江苏、四川试点,随后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河北、山西等8地。今年3月底,这一举措将在全国全面推广实施。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这一举措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

  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今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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