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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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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利车主追尾后威胁对方“要你的命” 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编辑:驾驶网    来源:澎湃新闻    2021-08-20    👁2258  

 

广州法拉利女车主冯某追尾前车后在交警大队口出狂言,并发短信威胁前车“要你的命”,广州天河警方对该情况介入调查。

8月20日广州天河公安发布情况通报称,广州天河警方查明:8月13日17时许,陈某(女)驾驶轿车搭乘陈某某(男)在天河区龙口西路被冯某(女)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追尾(后交警认定冯某负全责),冯某当场使用“傻逼”“臭屌丝”等语言对陈某某进行侮辱,后来还发送“要你的命”“那就等下我叫人去你家”等短信威胁陈某某人身安全。针对冯某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冯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8月20日,被追尾的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他没有与女车主私下联系,更没有和解。陈先生说,冯某曾称要找律师告他。他发来一张截图显示,对方发短信称:等着收律师函吧。短信还附上和律师的聊天称,“明天可以盖好章发给相对人陈某,内容写诽谤造谣污蔑中伤,恶意夸大事实”。

 

陈先生表示,交警已作责任判定女车主追尾负全责,已将相关证据提交给警方,对治安有信心,不害怕威胁。

 

冯某在接受广东电视台采访时曾称,她骂人是因为陈先生没有及时挪车。陈先生则称,并没有这回事。“她让我挪车时我们已经停车,我拍摄视频固定证据的时候。交警也已经定责,是她撞到我。”

 

陈先生回忆称,事发时他在主路上行驶,冯某从停车场的小路进主路并撞到了他车辆的左后方。“我没有变道,我是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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