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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及规定

货拉拉司机过失致人死亡判一缓一 其妻:丈夫当庭表示不上诉

编辑:驾驶网    来源:澎湃新闻    2021-09-13    👁3050  

 

9月10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货拉拉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并宣判: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周阳春妻子李某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丈夫对该判决表示不上诉,但她准备接丈夫回家后再商量计议。此前李某平一直认为丈夫无罪,并在微博上为丈夫喊冤,要求撤销法律援助律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周阳春在开庭前一周已签署认罪认罚书,检方建议对他量刑一年,可适用缓刑。周阳春的律师为法律援助律师,分别为周阳春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9月10日庭审休庭期间,李某平接受采访表示,丈夫当庭认罪,基本没有发表陈述和辩解,对检方和律师的发问,“都是表示同意或默认”。

 

庭审从早上9点持续到中午12点结束,下午3点半继续开庭,她认为,“无罪辩护律师谈得并不深入,他的辩护重点是车某某跳车过程时间短,从跳车到停车只有3秒。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乘客跳车也是违规行为,这样一个重要辩点律师都没提。成年人应该知道的,坐车不能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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