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出台《海上游乐船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驾驶网 来源:驾驶网 2012-02-01 👁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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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津滨海旅游业的日渐兴旺,海上游乐活动自身安全以及对海上交通安全的影响也成为天津海事局日常监管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次出台的《办法》结合实际,从游乐船艇的航行、防污染、应急、安全管理及游乐船艇经营人和沿岸游乐场所管理部门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游乐船艇的航行,《办法》列出了十一项特殊规定:如未经允许不得在港口航道、锚地、禁航区、安全作业区、渡口附近以及主管机关公布的禁止停泊的区域内停泊;使用安全航速,主动避让过往大船,不得追逐或抢越大船船头,不得妨碍过往大船的航行和作业;不得在夜间航行等。
通过明确安全责任、督促相关各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办法》构建起了牢固的安全管理框架。根据规定,游乐船艇的经营人对船艇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规定经营人应与沿岸游乐场所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沿岸游乐场所管理部门督促游乐船艇的所有人、经营人履行安全责任,并协助主管机关做好对游乐船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办法》对游乐船艇防污染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游乐船艇不得违法向海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舱底水、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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