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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收费公路7月起载货辆汽车按重量收费

编辑:驾驶网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2009-06-17    👁5361  

中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0分报道,广西收费公路7月1日实行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了记者张磊——

主持人:一般公路收费的都是按照等级和通车里程来收费,为什么广西是要按照对载货类汽车的施行计重收费呢?

记者:要让合法运输车辆和超载超限的车辆在运输成本上显出一个差异来,施行新的收费方式和新的收费标准之后,标准车型还有标装载在车辆总体的收费水平和现在的收费水平基本上差不多,没有增加合法运输车辆的负担。可能还会给他们减轻一定的负担。

同时,会增大违法运输车辆的运输成本,你拉的多,超载超限了,交的钱越多,通过经济和价格的手段,消除这种超载超限的利益驱动,推动鼓励守法运输,也就是遏制超载超限的行为,同时也减少引发道路安全生产的事故。

主持人:看来新办法对遏制不守法的运载是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是不是所有的载货类汽车都是按计重收费呢?

记者:这个是有差异的,通知里明确对客货两用车按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对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收费是按原来的收费方式标准执行的,对免征通行费的车辆仍然按照国家还有他们广西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维修费,但是对于超限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计费标准还要计重收取统一收费,普通公路施行计重收费之后,对按规定办理月票和年票的汽车凭月票和年票通行收费站,但是车辆超限运输时,也要按超载超限的车辆计重加收通行费。

(本文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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