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节约经验
⊚  首页 >  维护保养 > 油材节约 > 节约经验 > 

花20余万买到的竟是事故车

编辑:驾驶网    来源:扬子晚报    2021-10-15    👁4315  

 

  近日,安徽孙女士在常州的苏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以20.5万元买了一辆轿车。车开了没多久,孙女士就发现汽车烧机油现象严重。后来,她到4S店去维修车辆才发现,早在今年1月份,这台车子就已经跑了近28万公里。而她在车行看到车子的时候,车子行驶里程表显示只有10万余公里,真实公里数比显示数值足足多出近17万公里,她认为车辆里程表被做过手脚。

 

  孙女士将车辆送到专业检测机构“南京市消协汽车维权单位维真验车”进行验车又发现,该车很可能是一辆事故车辆。其D柱修复数值高达1338,超正常数值500近两倍。此外,车辆底盘橡胶件老化,导致一些油封漏油严重。

 

  记者从孙女士提供的4S店信息看到,车辆里程数近28万公里,且曾经出过事故。而后在孙女士提供的车辆买卖协议上看到,协议仅出现原车主和孙女士两方,并没有里程数信息以及蕗蕗达精品二手车车行的相关信息。

 

  记者来到苏南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在市场管理办公室,见到了负责人朱晓芸经理。朱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市场实际上只是给商户提供一个经营场地,属于租赁关系。对于过户交易的二手车,他们会和公安机关联网,把关车辆是否属于盗抢车辆和拼装车辆。至于车辆是否调表、是否属于事故车等,这并不在市场的监测范围。

 

  随后,在市场方的帮助下,记者联系到了蕗蕗达精品二手车车行的负责人冯小玉。至于车辆来源问题,冯小玉表示,车行肯定没有调过表,只是帮忙售卖,他们承认这车是他们这里经手的。他们也是帮4S店忙,卖辆车,中间钱都没赚一分。对于为何没有和孙女士签订规范的合同,冯小玉并不愿多说,只是表示,买卖协议有行驶证上的车主和买方就行了。

 

  维权需要法律依据,从孙女士提供的车辆买卖协议来看,此次纠纷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常州市兰陵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也接到了孙女士的投诉,但是看到孙女士的车辆买卖协议后,认为根本没法帮助孙女士。因为协议中,车主是蒋女士,买方是孙女士。压根没有车行的任何信息,从协议上看,都没法说明车辆是从车行买的。但是孙女士又投诉的是车行,这就让市场监督部门很为难。

 

  此外,合同里只说了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这几个信息,连购车时候的公里数都没有写明。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孙女士购车很没经验。

 

  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在车行买车时,合同内一定要有二手车行的信息,以及购买时里程信息,以免后期维权困难。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08-2023  驾驶爱好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1